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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科〔2008〕16号

关于推荐2008年度郑州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的通 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有关委局,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8年度郑州市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工作,现将推荐2008年度郑州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的条件
(一)推荐项目应是已通过科学技术评价(含鉴定、评估、专利授权、行业审定等),并已进行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
(二)推荐项目应是2005年—2007年经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评价的科技成果,其推广应用一年以上。著作类项目必须出版发行两年以上方可推荐。
(三)推荐项目必须是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驻郑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推荐的必须是与郑州市有关单位相结合、或在郑州市实施转化的项目。
(四)推荐单位和院士推荐项目时,应征得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同意,并按照《郑州市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形式审查注意事项》的要求对各推荐项目材料进行审查,在《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中详细说明推荐意见并签章,不符合要求及存在争议的材料不能推荐。
二、推荐项目材料要求
2008年我市科技进步奖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件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请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一)网上申报:2008年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资料将利用申报系统实现网上填报和提交,请各单位根据帐号、密码登陆郑州技术交易网(www.zzjsjy.com)“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网上申报系统”,按照说明认真填写,扫描有关附件材料,并上传至网络服务器。帐号和密码由市科技局成果处统一分配。
(二)报送材料包括:
1.郑州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2套):请按照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网上申报系统填写说明要求填写并打印(单位意见栏不得只填写同意,应详细说明理由);
2.附件(2套):
(1)科学技术评价证明:包括鉴定证书(其中一套为原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新药证书复印件或相应的技术证明材料;
(2)应用证明:3-5家,格式参照附件3,其中一套为原件;
(3)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注: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需在申报奖励前补办登记手续);
(4)完整的技术资料(指成果鉴定时的整套资料)以及其它应附的材料。
3.装订要求:请将郑州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由郑州市科技进步奖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生成)与所有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不得另加封皮),并分别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其中1套应在封皮上注明“原件”)。
请将上述资料装在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上贴上打印有“项目名称、完成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推荐单位”的标签。
三、推荐时间与材料送交地点
(一)网上填报及纸制件同步受理时间:2008年4月7日-5月9日;
(二)推荐材料送交地点:郑州市陇海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南30米路东市科技局二楼办事大厅成果市场处;
请按上述时间进行网上申报并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受理。
联系电话:67185358
联 系 人:李 伟 张新华
四、其它事项
请准备申报一等奖的项目按照《推荐郑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答辩演示文件制作规范》的要求及时做好答辩的准备工作。

附件:1.推荐项目形式审查注意事项
     2.推荐郑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答辩演示文件制作规范
     3.应用证明
     4.郑州市科技进步奖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5.著作类要求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